雾都孤儿

剧情片英国2005

主演:巴内·克拉克,本·金斯利,马克·斯特朗,艾伦·阿姆斯特朗,哈利·艾登

导演:罗曼·波兰斯基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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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02 20:31

详细剧情

19世纪30年代,英国。弃婴奥立弗·特维斯特在教区孤儿院长大。他既不会偷奸耍滑,也不会阿谀奉承,每天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因为终日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天性善良的奥立弗被孤儿院的孩子们抽签选中为要求增加食物的代言人。他战战兢兢挺身而出拿着残破的汤碗,向厨师问道:“先生,能否再多给一点点?”此言一出,立刻引起了孤儿院管理层的骚乱,大惊失色的管事决定撵走这个造反的隐患。\r  成为众矢之的的奥立弗先是险些成为打扫烟囱的小工,后来又在棺材店里当学徒被年长学徒妒嫉和诬陷险遭老板毒打。悲愤填胸的小奥立弗星夜出走,一连7天7夜,来到了雾都伦敦。\r  举目无亲,饥寒交迫,绝望中奥立弗却又辗转落入了在伦敦横行的小偷童党之手,但本性善良的奥利弗不欲加入偷窃行为,幸好在缘份安排下,他遇上了善良而富有的老作家,被收为养子,可惜命运弄人,童党老头目得悉他在富裕家庭生活,强行掳带奥利弗,更利用他熟识作家家中环境,计划进行大偷窃,奥利弗反抗误中枪伤,更险些被误会成背叛养父的小贼,而小偷党的头领亦因事败而迁怒于奥利弗,本性善良的奥利弗,在面对生死攸关的同时,如何洗脱罪名?

 长篇影评

 1 ) 《雾都孤儿》:身处黑暗时,靠什么撑过去?

(图片来自网络,侵权即删)

善良是骨子里的,那些不愿反骨得的人,哪怕身处在浓浓迷雾,看不见任何曙光,我也想再坚持,再坚持一会儿。

“雾都孤儿”应该是写给奥利弗和南希的,一个是骨子里的善良,一个是骨子里的刚烈。刚刚看完《雾都孤儿》,内心久久无法平静。

我以为奥利弗也会慢慢的变成他们中的一员,毕竟,他仅仅是个小孩。

第一次,他在济贫院吃不好,穿不暖,还要被其他孩子欺负的时候,我想他应该会跳起来还击,然而没有。因为他太小了,而且饥饿使他根本没有能力反击。

后来,到了棺材店,奥利弗的生活比济贫院好转了许多,因为吃的饱了,虽然刚开始的时候只能吃棺材店老板家的狗吃剩的,但与之前的相比,生活似乎好转了一些。

他也很争气,在短短的时间里做的比大他许多而且老欺负他的诺厄做的更加出色,深得棺材店老板的心。只是,坦坦荡荡的君子总是容易惹得小人的极度不满,落井下石是小人引以为傲的伎俩。

诺厄因为辱骂奥利弗的妈妈而被奥利弗狠狠地揍了一顿,棺材店的老板娘却把所有的过错都一股脑推给奥利弗,所有奥利弗反被担心怕老婆的老板揍了。

当老板的拳头挥向奥利弗的时候,内心的绝望可想而知。以为会主持公道至少会听他解释只言片语的老板居然直接动用拳头,他的万分希望就在这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原来这些日子仅仅只是一厢情愿的相信老板是个不错的人。

所以才在清晨离开的时候只想一直快速的离开,就算是身无分文,就算前路漫漫而且未知,比起这冰冷无情的棺材店,其他的落脚点哪怕再坏,也不会比这更差了。

后来,在长途跋涉直至精疲力尽双脚血肉模糊时遇到了“神偷”,神偷盛情款待了奥利弗,奥利弗内心十分感激,但也在犹豫是否要继续与神偷深交,在内心深处,他已经对神偷的为人有所怀疑。

对于才十岁的孩子就有如此敏锐的警觉,而且是一直生活在被人虐待和饥寒交迫的境地,他还能j继续与他以为不好的人和事抗争,这对他而言实属难能可贵。最好的解释就是:他的善良发自于骨子,与自己骨子相悖的可以很快察觉。

所以,其实到后来哪怕他处在怎么危险的境地,我也始终相信他是不会变坏的,因为骨子里善良是不可能被同化的,哪怕环境再怎么恶劣,身边的人再怎么险恶。在奥利弗还很小的时候就会坚持自己的那份善良,慢慢长大后的他更加会继续那份善良,这就是天性所致。

有些意外的是:奥利弗愿意把自己继承的财产分一半给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

蒙克斯是使奥利弗一次又一次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甚至险些丧命的最终恶魔,愿意给他一条生路已经是最大的宽容,没想到还把财产分了一半给他。

这也是作者想再一次证明奥利弗确实极其善良。

南希,也是“雾都孤儿”之一,与奥利弗不同,奥利弗是善良得让人心疼,南希是刚烈得让人敬佩。

南希一开始就觉得奥利弗和身边这群不同,甚至和最初的自己十分相似,不愿意融入这个群体,应该说是不屑于加入他们。

从南希拼命维护奥利弗时,我就开始佩服她。说明她内心也希望像奥利弗一样,可以把善良放在内心的角落,随时拿出来告诉他们:我和你们不一样。可是,她已经来不及了,她在这条不归路上已经走太远了,回到最初的模样已经不现实了。

同类都喜欢保护同类,这或许是南希维护奥利弗的原因。

南希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告诉罗斯,不仅仅是因为她想帮奥利弗,她和奥利弗有相似的地方。还因为罗斯对她很尊重,对她没有一点点盛气凌人趾高气扬,而是心平气和一视同仁。基于这一点,用她老道的眼光可以觉察到:罗斯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她会帮奥利弗的同时,她也会信守承诺。

这对她而言完全是一举两得,因为南希想帮奥利弗,但更想护自己和比尔一个周全,让比尔和她有一个退路。当同伙们被送到绞刑架时,她希望用这个交换,给他们一个活口。

你看,无论任何时候,南希始终把自己和比尔放在一起考虑。就算罗斯答应她而且承诺她可以让她到一个更加舒适安全的地方重新开始往后的生活,她也始终拒绝了。

不是她信不过罗斯,而是她放不下比尔,她说比尔没有她会死的,比尔没有她不行。

不知道比尔听到南希如此为他考虑会不会毫不留情的打死她,会不会有一丝丝的不忍,会不会有一点点的内疚。

比尔听到诺厄告诉他的一切后,气急败坏的回到家直奔房间关好门,顺手拉来一张桌子抵好门,一把扯起正在熟睡的南希,然后用枪杆猛打在南希的脸上(开枪会引起邻居的注意,给自己带来不便),然后继续用木棍击打。

比尔对南希或许真的没有一点点感情,或者说他太相信诺厄和费金,换句话说,比起南希,比尔更加相信费金和诺厄,否则不会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南希,或者给南希一个最后陈述的机会。

或许你会认为他此刻太冲动了,是过激杀人。

然而并非如此。比尔从费金的住处回来得路程很长,用的时间也很长,完全有时间思考费金和诺厄的“一面之词”的可信度,或者可以想想南希对自己的种种照料。再者,比尔杀南希的一系列动作都是连串而且沉稳的,没有任何过激的反应。

期间甚至还可以进行思考:枪声会引起邻居们的注意,给自己带来不便。

所以,比尔是给狠毒之人,没有任何旧情可念。

你再看看,他想到自己的狗也会成为通缉的对象,毕竟他和他的狗对于伦敦人民而言都是可恶至极的,为了不让他的狗被发现继而拖累自己,他想把他的狗溺死。

要不是因为狗通人性,在他准备之前发现倪端逃跑,他的狗也会像南希一样被他无情杀害。

终于在最后,比尔也死在了自己手中。正印:善恶终有报。但也为南希感到不值,也为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不平。

善良虽然也不分高低贵贱,只要是善良,就是应该被推崇,被信仰。可相比于罗斯和布朗洛的善良,我觉得南希和奥利弗的善良更加难能可贵。

因为,在雾都中的孤儿坚守的善良比一帆风顺的孩子具备的善良,更加的艰辛与不易。

 2 ) 一个很好的歌舞片

整部电影如果给一个整体的评价 我感觉是一部非常非常不错的歌舞片,整体还是蛮喜欢的,好多细节处理的也不错。但是在影片人物剧情方面,对Oliver性格得刻画有点模糊(没有看过原著 或许影片就是为了展现他这这种不清晰被动的性格吧),最后也没有交代Oliver的归宿。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3个歌舞瞬间

1.Oliver初到伦敦时的街头歌舞,非常整齐划一,给人很大的震撼,也是非常欢乐的气氛,我是觉得整部电影对于舞蹈的编排都是很不错的。

2.老扒手带那些小孩表演偷窃的歌舞,很生动形象。

3.Oliver在富人家早晨醒来后的歌舞《who will buy》真的很好听 非常喜欢!而且之中出现的人物造型自己也比较喜爱,真的希望事物都停留在那美好的一刻。

在影片的前半部分感觉Oliver这个小孩真的好可怜,后来他逃到了伦敦,遇到了Jack,他们两个对视的那一瞬间,感觉这一定格被演绎的非常搞笑,那一幕对我印象非常深刻,也是我喜欢的一幕。剧情看到一半都是很喜欢的,都出现了想要给他打5星的感觉,有起伏有悲伤,有欢乐,剧情走向异常丰满。

到了后半部分尤其是结尾,自己就不怎么喜欢了,他的败笔可能就在这里了,还出现了一个我非常讨厌的人物比尔,比尔应该是一个把所有卑鄙的品格于一身的人吧。

还有一个自己很喜欢,但是命运非常悲哀的人物:南茜,他是比尔的女朋友,她是一个善良的人,虽然比尔对他一点不好,也没有爱,但是她依然喜欢比尔,“need”“trust”这些都是南茜自己催眠的字眼,为了比尔干了好多自己不情愿的坏事,但是由于自己善良的内心,最后救了Oliver,但是最终被比尔杀了,真的是一个非常讽刺的结局。

比尔的无情,和南茜的有情真的是一对非常强烈的对比,对于南茜这种感情真的太有感触了,把自己的所有感情错付在了比尔身上,但是比尔又为了一己私欲把她杀了,心里有的只是自己的利益。

整部剧的穿搭还是很有参考意义的,英国的那种英伦风格,整体大型舞蹈的时候,非常壮观美丽。

 3 ) 《雾都孤儿》 美国式伟大社会真的能实现?

电影改编自狄更斯的同名小说,原故事创作于1838年,先后8次被搬上了荧幕。1968年的这次改编不一定是最精彩的,但毫无疑问是历史地位最高的。小说原著,用尖锐的笔触,揭露和批判了当时英国社会的丑恶现象。而这部电影,通过歌舞剧的表达形式,淡化了冲突,突出了童话般的童趣。闲话少叙,大家就耐心的听我吹一吹。这是从1951年以来,第6部得到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歌舞剧。画面处理的美轮美奂,对于一群孩子们的调度也接近完美。当然更重要的内核,我会在下文中展开。

故事开篇就在一所济贫院中,这是19世纪中叶,英国社会的独特产物。其作用就是以工代赈,让广大贫下中农,能够有饭吃。彼时的英国,刚刚打败了拿破仑的法兰西帝国,正式问鼎世界第一强国的宝座,但广大劳动人民和资本主义之间的斗争,也发展的愈演愈烈。这一现象,被一群小演员,用一场集体舞的形式,表现的活灵活现。哪里有压迫,哪就有反抗。贫下中农的弃儿,奥利弗被众人推举出来,准备去进行反抗。但有道是,枪打出头鸟,第一个冒头的人,肯定是被镇压的最惨的人。

一群脑满肠肥的资本家官员,决定将奥利弗卖掉。因为这种不满于压迫,和现状的人,很容易导致整个群体的奔溃。于是乎,这个可怜的孩子,在一个白雪皑皑的寒风中,被人像一条狗一样的牵来牵去。直到一家棺材铺前,由一位叫苏伯雷的店主,买下了奥利弗。于是奥利弗得到了一个新的身份,出殡专员。他那种与生俱来的优雅和礼貌,让他几乎没有经过什么培训,就能够从容的应对这个岗位。但他似乎具有一种卓尔不群的反抗精神,这让他与另外一个学徒发生了激烈的冲突。闯下大祸之后的奥利弗,被众人关进了地下室。在摆放着各种棺材的地下室里,奥利弗思念起了他的妈妈。虽然他从来也没有见过她,不过这不能阻止孩子们童真的想象,不知道是老天开眼,还是奥利弗的母亲显灵。奥利弗发现地下室的窗能够打开,逃出升天的奥利弗感觉天高海阔任我飞,天涯海角任我闯。因为当时英国有条法律,如果一个奴隶逃到城市里一年不被抓住,那他就将获得自由,所以他义无反顾的出发去了伦敦。

一路的风餐露宿,最后搭乘着运菜的马车,奥利弗来到了伦敦。这位极具反抗精神的少年,也不知道会在这里遇上怎样的奇遇了。初来匝道的奥利弗,很快就遇上了“小滑头”道金斯。道金斯一眼就从众人中,发现了这位乡巴佬。人小鬼大的他即刻开始盘算起,如何利用萌呆的小奥利弗进行偷盗的事情。在许诺了免费的住宿后,带着奥利弗带回了他们幽暗的巢穴,在这里有一个叫法金的老绅士,正等着他们。影片在这里,并没有像原著中那样,把他描述成一个十恶不赦的教唆犯,也淡化了他犹太人的身份。显然导演,并不想让这部电影,陷入无休止的民族沙文主义之中。这位老绅士,是当地一个盗贼团伙头领,教唆着一群孤儿帮他去偷盗。盗贼集团其他的成员包括:美丽善良的南希和希克斯先生,希克斯是一个典型的美国电影中的恶棍,一股与生俱来的邪恶气质,贪念和欲望左右着他进行破坏。美丽的南希则是这个大盗的情人,是他花了3英镑买下来的情人。

希克斯和小滑头,还有另外一群孩子们负责偷盗,而老绅士法金则负责销赃,以及新人的培训工作。这样的模式维持的相当不错,众人中年纪最大的法金,在维持了偷盗集团的同时,还不忘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他在众人的赃物中,挑选合适的物品,藏入了自己的小金库。某个晚上,不巧正好被奥利弗发现了,虽然奥利弗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笔怎么样的财富,但法金依旧非常的紧张。这种机警和狡兔三窟的性格,为他在影片最后能够逃出生天,埋下了一个很好的伏笔。第二天南希小姐找上了门来,来跟法金讨要昨天希克斯的,那批账物分成的钱。南希小姐的上门,让众多孤儿感到很兴奋。小滑头更是借机把妹,高唱起为了心爱的女人,什么都愿意干的歌谣,这让南希小姐乐坏了。她也正好观察到了,新来的奥利弗。并且马上被这位彬彬有礼的小绅士迷住了,可能南希小姐是有某种难以言状的正太控吧,也可能是母性的发作。影片在这里,并没有太好的解答这一点。

在短暂的培训后,菜鸟奥利弗开始上街实践,配合小滑头进行一些偷盗生意。虽然小滑头得手了,但是有些紧张的奥利弗,被当成是犯人,他别无选择的开始逃跑,但终究因为人小力弱失手被擒。奥利弗被捕的消息,很快传回了贼窟,法金和希克斯都很害怕,奥利弗会把他们招供出来。所以决定让南希,到法庭上去打探一番消息。在法庭上,主审法官是一个荒唐的醉汉。他一边喝酒一边对案件进行剖析,最后在毫无依据的情况下,判处奥利弗的罪行,导演在这里很好的嘲讽了美国式法院,对于善恶的分辨能力。就在此时,有一个正直的人站了出来,他表示他目睹了一切,并证明奥利弗并没有参加这起偷盗活动。于是奥利弗奇迹般的,当庭被判处无罪释放。被偷钱包的布朗罗先生,因为冤枉了奥利弗,而感到万分的歉意,所以他决定把奥利弗带回家好好招待几天。一直在法院外等候的,法金和希克斯在得到南希的回报后,长舒了一口气。但他们依旧害怕奥利弗,会出卖他们,所以让小滑头继续跟踪他们。

布朗罗先生是个体面的绅士,小奥利弗在布朗罗先生家得到了礼遇。导演通过奥利弗的视野,表达这里有鲜花、牛奶、整洁的街道以及收过良好教育的中产阶级。不幸的是,奥利弗还是被那些盗贼盯上了。南希希望希克斯能够放过这个可怜的孩子,让他就此过上美好的生活。但害怕被揭发的希克斯,容不得半点质疑。一番争论之下,深爱着希克斯的南希,决定帮助他一起诱拐奥利弗。这种盲从的爱情,最终也导致了南希悲剧的命运。众人趁着奥利弗帮布朗罗外出跑腿之际,用计将他擒了回去。重新回到贼窟的奥利弗,与希克斯爆发了冲突,就在希克斯准备动手之际,矛盾的南希救下了奥利弗。老谋深算的法金,也遭到了希克斯的威胁,这让法金有了上岸洗白跑路的想法。但法金发觉身无傍身之计,又觉得自己这样一个有污点的人,或许已经无法融入正常人的生活,只得暂时按下跑路的想法。

布朗罗先生突然发现,奥利弗是他侄女的孩子。这让他对于奥利弗的走失,万分焦急。电影在这里并没有交代,奥利弗的父亲是谁,以及母亲为何会在怀孕期间跑路,而不是将他托付给有钱的亲戚。导演可能是想要通过小男孩的遭遇,对那些不负责任的年轻父母起一些惊醒作用。与此同时,希克斯开始强迫奥利弗成为他盗窃活动的助手,这样能够将他带着身边,并且进一步监控这个反抗心很强的小男孩。不想看到奥利弗堕入深渊的南希,决定去布朗罗先生家告知真相。 得到侄孙消息的布朗罗,与南希决定晚上12点在伦敦桥上汇合,南希会将奥利弗还给他。但当天晚上,希克斯带着奥利弗开始了。他们这对组合的第一次偷盗行为。可惜奥利弗,天生就不是干这行的材料。整个行动最终以失败告终,希克斯差点失手被擒。逃回来的希克斯,并没有放松对奥利弗的管制。无奈之下,南希想出一招偷梁换柱的办法,把奥利弗带走了。但很快就被希克斯发觉,并尾随而至。南希在试图组织希克斯重新掳走奥利弗时,被失去人性的希克斯打死。这让希克斯失去了最珍爱他的人,而他的狗也抛下了他。为了这么一个孩子,搞的如此众叛亲离又是何必呢。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导演希望通过南希这个角色,去点醒一些迷恋上恶棍的叛逆少女。同时也表达出了,女人应该要独立,而不是简单的成为男人的附庸,因为这样才能避免被男人因为某些利益而牺牲。

不知悔改的希克斯,带着奥利弗逃回了贼窟。布朗罗等在发现了南希的尸体之后,带领大队人马在希克斯的忠犬牛眼的带领下,一路尾随并困住了希克斯。希克斯此时依旧不知悔改,并做起了困兽斗。布朗罗先生的大队人马,也惊动了法金和他的那群孩子们。整个贼窟,就好像树倒猢狲散一般,四散逃亡。在逃跑过程中,法金不慎将留给自己的养老钱,掉落进了沼泽里。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最后却是一场空。这场闹剧,最终以希克斯被击毙而告终,奥利弗被布朗罗接回了家,变成了真正的贵族少爷。小滑头和法金,看到希克斯的遭遇后,也突然幡然醒悟,决定洗手上岸做个好人。尘归尘,土归土,影片也到此结束。

影片对原著进行了有目的性的改编,坚持了好莱坞式的大团圆结局,让坏人得到了应得的惩罚,而好人则得到了好报。让人感觉只要你放下屠刀,还是能够重新回归正常的人生活。这种改编,其实是有违原著作者狄更斯原本想要批判的一些事情。美国编剧们,通过他们娴熟的电影工业技术,把美国式的价值观,注入了其中。让想要逃避,现实压迫的人们,得到了一个宣泄的途径。不过值得肯定的是,影片最终的结局,其实是符合当时美国伟大的社会的概念的。1964年时的约翰逊总统率先提出了这一概念,其宗旨是要向贫困宣战,来解决越来越严重的贫富差距。同时加大了对于穷人和黑人学生的教育,让他们能够跟上现代化美国的节奏。如此美好的社会憧憬和宣传下,这部讨巧的电影,正好能够作为推动美国民意的良好杠杆。通过对于贫困儿童的描写,可以让富人阶级更加的慷慨。通过对于流浪儿童的偷盗集团的描写,让国会更加的重视这些问题,而不只是忙于党争。也通过树立一些友善的白人形象,来缓和越来越激烈的女权运动、黑人运动的破坏。美国人最终的目的,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天下大同的目标上,中国人和美国人其实都是一样的,所以为何不联手找找机会呢。

 4 ) 看完书后忍不住看了电影

讲一讲这部电影和原著的不同之处,其中比较明显的是:

1.奥利弗变成了布朗老先生的孙子,而且这部电影里面把布朗老先生从原著里面的老绅士改编成了一个易怒的人。

2.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也被改掉了。

3.老犹太费根被美化了,在电影中是一个无奈的底层人民,从事小偷行业但是并不忍心看别人因为自己受罪。其中他还多次保护奥利弗。原著里面他狡猾恶毒,设计让比尔杀死南茜。

4.原著中的闪光点虽然留存不多,但是南茜最后还是因为救奥利弗而惨死。奥利弗的结局也没有交代。

说说本电影的优点:我个人特别喜欢油画般的画面,里面的人物唱的几段音乐也都朗朗上口,内容有趣。不时还穿插些幽默,让人觉得滑稽搞笑。比如,最后老犹太费根决定洗心革面却突然遇到了机灵鬼,机灵鬼向他展示刚刚偷来的钱包—老犹太下意识就问“lined?”(有内衬吗)哈哈,还是没办法改掉职业习惯,看来洗不干净手了😂。

如果从原著党的角度出发,对于这部电影应该很不满意,剧中改动较大、故事也没有原著一波三折,内容就是简单的从教习所开始讲到比尔·赛克斯中枪而死。梅里一家都没有出现,老绅士的优雅智慧人设也没了。

不过,如果只是为了享受音乐和视觉的话,还是可以看看的!我入坑就是感觉画质好像油画一样美!群戏也很精彩,音乐剧嘛,不时穿插一些舞蹈。两个半小时,真的可以看一看。至于教育意义什么的,这部电影应该是从老少皆宜的角度出发,没有什么特别血腥的,选角也没有很丑恶。适合带着小朋友一起看!(听听音乐,提高对坏人的防范意识)

 5 ) 他是Fagin,dear old Fagin。

那時候電視最大只有20寸,也不記得有電影院,我們那時候管放電影的地方叫“俱樂部”。
於是大家在電視上看電影,除了【媽媽再愛我一次】。
在電視上看電影的大致結果就是:
每次看到的總是同一段,你還不知道看的是啥。
看這5遍,5遍統共前後能不差1分鐘。
每次興奮著:哦耶,新劇情來了!
“xxx譯製,xxx配音,xxx臺”就使勁從屏幕下邊往上飛。
下次播?您撞大運吧!

【Oliver!】就是嚴重困擾我全部童年記憶的唯一一部。
我年復一年地看,
看老爺爺穿著綠色的大袍兒耍著手絹,教小男孩兒Pick a Pocket or two;
看老爺爺喊著Lines Up! Single File! 但不說Goodbye, but Cheerio;
看老爺爺抱著寶貝匣子,懷疑壞蛋是不是能一輩子都當壞蛋,感歎hard to be really as black as they paint...
青春小鳥一去不歸,我年復一年地不知道這是什麽片兒。

後來,我長大了,開始看VCD了,把這事兒忘了...
非常後來,開始瘋狂地收集雙龍牌高品質盜版VCD,
老爺爺從我失憶的河溝兒里被撈了出來。
此時,已經1997年。
我瘋狂的問,瘋狂的找,尋了N回N圈,沒人知道這片兒。
縱使知道有個孤兒的,沒聽過有個歌舞片;
恍惚聽過這歌舞片兒的,沒地兒給我淘換VCD。

我憤怒、無助、難過、備受煎熬地繼續跟電視上撞大運。
等我著實地了了這樁心願——手捧亞馬遜正版DVD和Soundtrack時,已然2005年了。

我窩在屋裡,一遍一遍地看。
看完英文字幕,看無字幕;
看完無字幕,看Scene Selection;
看完S/S,就mp3老爺爺的原聲。

Fagin唱、Fagin跳~
所有人都是配角。
我把從小到大的那些破碎的片段一遍一遍地串起來,特別貪婪。

也因為這種刻骨銘心的困擾,讓我無法接受【Oliver!】之外的任何Oliver Twist的版本。
我只愛這一部。
這一部我只愛Fagin。

Old dear Fagin今年已經85歲了。
你信嗎?他是LSE的高材生,學會計的。
當我懷著萬般難言得崇敬心情去LSE的時候,
腦袋裡跑的全是Fagin。
對於我,Ron Moody就是Fagin,
my old dear Fagin。

如果有一天你在街上聽到有人把這句You've got to pick a pocket or two當短信鈴聲,
那,一定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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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is life, one thing counts!
In the bank, large amounts.
I'm afraid these don't grow on trees,
You've got to pick-a-pocket or two~

You can go, But be back soon~
You can go, But bring back plenty~
Of pocket hankerchiefs,
And you should be clever thieves.

A man's got a heart, hasn't he?
Joking apart -- hasn't he?
And tho' I'd be the first one to say that I wasn't a saint...
I'm finding it hard to be really as black as they paint...

 6 ) 雾都孤儿

奥利弗,母亲生下他就撒手人寰,他就此可以说是落入济贫院的魔掌,贫穷,饥饿,虚伪刻薄的时代,消化不良是富人的特权,他们只配吃一碗稀粥,加饭是可耻的。他敢反抗,回击侮辱母亲的人,爬窗逃走,往伦敦跑,伦敦充满可能和转机,也许他盼望能有所成,孤儿的渴望温情让他落进另一个陷阱。那个孩子,戴高帽,穿礼服,自称富有,却脏兮兮的,偷窃,带奥利弗去见塞京,塞京是个亲和的坏人,用香肠、鼓励、游戏来蛊惑他,把赛克斯.比尔立为孩子们的榜样。赛克斯阴郁又暴力,和南希一样看穿了他的虚伪、自私、嗜财如命,他坏得彻底,奥利弗跑后极力要带回他,因为害怕被告发。南希想放走他,却被强迫着去冒犯自己的良知。痛苦有两种,一种伤及肉体、感情、自尊,是外部世界的加害,另一种伤及良知,是内心的拷问,当你被良知折磨,活下去的办法只有两种,杀死自己,或消泯良知,南希就选择了后者,一个耳光后,她把事情看作是受到侮辱也要奉献自己,到她还是没有骗过自己,她知道那奉献一文不名,就像知道她过的是一种偶尔安于自欺的苟且生活,她把奥利弗送回然后自己死于良知。赛克斯抛弃狗,狗背叛他,他终究是被吊死了。再谈塞京,他的坏有时会动摇,想金盆洗手,找份正经工作,可生存艰难,工作长得苦得暗无天日,他认识的也只有恶贼,于是他一次又一次地,要再考虑一下。孩子说得清楚:你一朝是贼,终身为贼。因为没有改过的机会,改过可能也不比现在好过,于是他们走向陈旧的日出。

一大筐一大筐的蔬菜和水果,一排排挂肉,公共马车,火车,旋转木马,街头飞跃马戏表演,木偶戏,书摊,内衬精致的钱包,各式各样的手帕,贩卖红玫瑰和牛奶的女人,谁来买这个清晨,工业脏水,摇摇欲坠的木梯,远处圣保罗大教堂的尖顶,被抛弃后怀孕出走的富家少女。伦敦。

 短评

个人认为是值得刷好几遍的电影!真的很经典

8分钟前
  • 乔植
  • 力荐

歌舞编排生动有趣,与叙事的结合流畅自然。

11分钟前
  • Marty McFly
  • 推荐

初中看的小说...现在还能记清楚...说明我当时可能看了很多遍

16分钟前
  • 西门东楼
  • 力荐

高中英语课上看的,情节很揪心,结局是美好的。

20分钟前
  • momo
  • 力荐

能把这个故事拍成一部歌舞电影,实在是佩服导演和编剧的功力。歌舞虽然不错,但是这种形式确实不是我的菜,酒馆那一段歌舞印象比较深~

22分钟前
  • zzy花岗岩
  • 还行

在波兰斯基里如此悲悯又催泪的故事很佩服也很诧异导演竟然拍成了歌舞片,在我眼里虽不如波兰斯基版本的那种名著韵味浓,但是比48版要有意思的多。要知道改编名著最大的致命伤是过于刻板加平淡。这是2002的《芝加哥》获奖前的最后一部歌舞片。

25分钟前
  • 十三月の永い夢
  • 推荐

喜欢这个孩子历经那么多,始终那么乐观,那么纯洁,那么坚强

29分钟前
  • 荆棘鸟
  • 推荐

音乐只能算是马马虎虎 一些不错的场面调度 无比冗长 就连开幕中场散场的定格画面都那么漫长 一开始还有长达4分钟的演职员字幕+素描剧照 几欲吐血 原始歌舞片神马的和类舞台剧电影是我最不喜的早期电影形式 其讨厌程度可与后来的DOGMA95和伯格曼有得一搏

33分钟前
  • 周鱼
  • 较差

于是收留了他,奥利弗的生活能够从此走上正轨吗

37分钟前
  • (๑⁼̴̀д⁼̴́๑)
  • 推荐

相比其它版本,歌舞让人忘掉了阴冷潮湿,奥利弗的命运不见得糟糕,尽管孤儿院棺材铺扒手窝的日子不太好过,快乐总是存在的,扒手窝就像个大家庭,热热闹闹的,奥利弗的运气可以说让人羡慕,到伦敦不久就找到了大户人家的亲人,而窗外是轻快的,幸福洋溢。

42分钟前
  • 醉梦·聊生
  • 推荐

和波兰斯基版相比各有千秋,音乐剧带来傻乎乎的可爱气质。可是正太主角演的好烂。

44分钟前
  • 小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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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里德竟然以如此抢镜霸屏载歌载舞的方式去讴歌伦敦底层人民热爱劳动怡然自乐?不管其意图是否为了平衡选材小偷故事经典可能在六零年代西方社运高涨时期可能落下的媚上争议,起码美学范畴之内有点过于刻意和闹腾了。劳动韵律节奏谐趣其实拍成北野武座头市那样也就差不多到头了。倒是对着镜头独唱的形式比较适合大部头名著改编,因为换作正常叙事写实剧情你不可能让角色将大段内心活动自己说给观众听!……整体来看,歌舞元素稀释了小说原本的黑暗残酷面,所以一直演到该元素最无法融入的第三幕,也就是奥利弗被绑架、南希惨遭毒手、牛头梗反戈一击,戏剧张力才真正出来!演员也才真正进入到他们所熟悉和擅长的表演情绪状态,特别是费金的扮演者奥利弗·里德(巧了!与主人公同名、与导演同姓)review the situation,三星半。

46分钟前
  • 赱馬觀♣
  • 还行

85/100 歌舞片其实和漫画更接近,漫画可以通过简单一个画面配上文字表达角色所思考的内容,歌舞片可以用歌唱直接抒发感情,表达方式相比一般的表演要直接的多,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展现富有层次的演技个人觉得更加不易,本片群戏质量很高。(查了一下当年的小演员Jack Wild都去世10年了)

47分钟前
  • SELVEN
  • 力荐

So what am I to do to keep sky so blue? Anything for you, my dear. 同是歌舞片,这个比芝加哥更好看,我看的版本是147分钟的。

49分钟前
  • Seamo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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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电影版好玩,画质也有些老。但是竟然这种片子也能拍成音乐剧太厉害了。向小说作者和导演致敬一下下

53分钟前
  • [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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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小奥利弗端着破碗可怜兮兮地问:能再给一些嘛,他已经赢得了所有的观众;小学时看的原著,记住的细节也不会比电影呈现的少,两多小时的歌舞剧,浓缩剧情不到半小时

55分钟前
  • 彩虹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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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感好,配乐不错,小主演是败笔

58分钟前
  • 小狐捣玄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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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看到大街小巷、各行各业、形形色色的人们载歌载舞的场景,让我都快怀疑是不是所有英国人都能歌善舞了?囧……⒉饰演奥利弗的马克·莱斯特颜值不错,不过饰演道奇的杰克·瓦尔德演技更为我赞扬,两人初次相遇后,道奇亮嗓边唱边跳的长镜头就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上豆瓣发现他提名了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惊喜一下(偶然发现1971年的《两小无猜》他俩也一起出演,再次惊喜一波);⒊奥利弗最终因祸得福、在与富人朗罗先生有血缘关系的情况下、扭转命运过上了衣食无忧的好日子,然而其他的雾都孤儿还是得继续他们穷困潦倒的生活……

1小时前
  • Panda的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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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光影塑造出的经典。

1小时前
  • 半城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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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太厚,了解名著只能靠电影。故事基本清楚了,作品能成名应该源于当年展现的社会性。但电影未必好,似乎歌舞不适合承载这个片的内容。事实也如此,花大时段用歌舞来展现的总是零碎的情节,真正重要的关乎人情冷暖生离死别和人物命运的部分却很流水账一笔带过。歌舞可能是当年的商业模式,虽然没有撒毒鸡汤但放在今天会不会就同张一白式的不好好讲故事动辄就来段MV穿插如出一辙呢?演员很棒,摄美音剪都很棒,猫头鹰和狗也很棒,整体来说就是老式的文艺作品商业化

1小时前
  • HmL
  • 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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