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随

恐怖片英国1998

主演:杰里米·西奥伯德,亚历克斯·霍,露西·拉塞尔,约翰·诺兰,迪克·布拉德塞尔,吉莉安·艾尔-卡迪,詹妮弗·安格,尼古拉斯·卡洛蒂,达伦·奥曼迪,盖·格林威,塔索斯·史蒂文斯,特里斯坦·马丁,瑞贝卡·詹姆斯,保罗·曼森,大卫·博维尔,大卫·朱莱安,芭芭拉·斯特潘斯基,艾玛·托马斯,戴安娜·札克

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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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1 13:08

详细剧情

  比尔(杰里米•希尔伯德 Jeremy Theobald 饰)是个游手好闲的作家,借跟踪陌生人打发时间。这让他体验到形形色色的人生,很神秘,也很刺激。不过,有一次,比尔盯上了一个西服革履的家伙克布(艾利克斯•浩尔 Alex Haw 饰)。尾随到餐厅之后,他却被对方识破,只得摊牌。克布是个贩卖盗版光碟的商贩,此外还做拧门撬锁的勾当。克布带着比尔潜入了陌生人家中,但比尔发现克布根本不取财物,而是寻找主人蓄意掩盖的隐私。同时,克布还提醒比尔要注意仪表。后来,比尔认识了一个神秘的金发女人(露西•拉塞尔 Lucy Russell 饰)。在酒吧,比尔主动与她调情,但是对方冷若冰霜。原来她是黑社会大佬的女人,但是不可遏制的激情让比尔失去了理智,从而堕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长篇影评

 1 ) 人格分裂亦或复杂谋杀?

关于诺兰惊为天人的才能在这里就不加赘述,非常牛掰。
这里主要讨论一下大家热议的话题:电影讲的是人格分裂还是复杂的谋杀?
先说一下楼主的观影结论,第一遍看完:这是大boss指使cobb实施的一个谋杀,旨在不留痕迹地消灭女主,而不留痕迹的方式就是赖在他人头上,就是替死鬼bill。这是电影最直观展示给我们的情节,也是很多人坚持认为的最终情节。
同时我有两点疑问:
其一.电影一开始的画面是一个人(我们称之为A)戴手套在摆弄箱子里的东西。电影后面出现一个呼应的片段就是bill翻同一个箱子,我们知道这个箱子是女主的。那么这两个片段是重复的么?为什么要把A摆弄箱子的片段放在电影篇首?
我们先回答第一个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原因有两点,首先bill翻箱子时没有戴手套而A戴了;其次A不是翻箱子,而是在装箱子,证据就是那沓没有折痕的纸币,后来bill翻箱子的时候给了纸币镜头,是折起来的。而且bill打开箱子时东西的摆放次序和A装起来的次序是相同的,证据包括那沓纸币和照片等。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A装好箱子后只有bill打开了它。也许有人会说女主也可能会打开自己的箱子,我认为没有这种可能,这个箱子对于女主而言并不存在,我之所以这么说,原因还在于开始的片段。从没有折痕的纸币我们可以得知,这个箱子原本没有,是A创造了它。如果这真是女主的箱子,那么它就不是一次出现的,应该是随着生活一点点积累的,也许有人会说这是女主在整理箱子顺便放进去一沓钱,那么试问,谁会戴着胶皮手套整理自己的箱子?如果女主本身就有一个类似的箱子,A根本无需再造出一个,因为这个箱子里具体装着什么东西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这样一个存着小秘密的箱子。
那么我们又产生一个疑问,A制造这个箱子做什么?答案很容易得出,cobb曾经详细讲过箱子的意义: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箱子,里面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珍藏,是隐私的展示。我们也知道,cobb和bill在偷窃女主房间时bill被女主满屋子的照片所吸引,在cobb的暗示下偷了女主的内衣,但bill真正爱上女主却是在他打开箱子后,也就是说,是cobb的箱子理论对他起了作用,女主箱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A是谁?谁一次次在电影中带胶皮手套?答案是cobb。那么也就是说,cobb用女主的东西伪造了一个箱子用来唤起bill对女主的爱。
但箱子的谜题并没有就此完结,结尾有个小细节,警察从bill床下的鞋盒中发现了女主的证件照、内衣以及一个耳环,也就是说,bill的箱子(这个箱子也是假的,也是cobb伪造的)落实了他是凶手的事实,可以说,成也箱子,败也箱子。箱子对bill的重要性更深了一层。
但是这也不是箱子的全部,电影里出现的两个重要的箱子都是假的,但它们起着真箱子的作用。假的箱子证明假的隐私,诉说假的事实,塑造出与本人不同的假主人,从这个意义而言,假箱子在电影中象征着人的假面,目前看来是被他人所塑造的(电影中两个箱子的创造者都是cobb)。
但这仍然不是箱子的全部意义,我们后面还会讲到。
那么我们回到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把这个片段放在电影片头?它其实很容易被忽视,因为一开始我们并不知道胶皮手套的意义、它的使用者、箱子的主人、箱子的意义等等。也就是说,只有全片看完,我们再重来一遍时,我们才能注意到这个片段,这说明什么?电影片头反而成了结局的后续,也就是新的结局,而在我们重新意识到新片头的时候,我们就会以全新的视角去观看电影,就会得出不同的观影体验。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证明,影片的结局并不是电影的结局。读到这,你应该可以大概猜到楼主的结论了,先别急着跟我争论,我们后面还会详细论述。
同时我们引出电影中强调的另一个意象——胶皮手套。胶皮手套的作用是隐匿自己(跟箱子正好相反,箱子是暴露自己)。有意思的是,胶皮手套也是和cobb有关。
同时,胶皮手套和箱子都和bill的个性有关,也就是偷窥癖,偷窥癖有两方面的意义:隐匿自己,偷窥他人,对应的分别是胶皮手套和箱子。
讲到这,就涉及到楼主的第二个疑问,也就是following的意义。电影片名叫following,译为追随,指的是bill跟踪别人的行为,bill也确实将自己的行为称为following,但这个词在电影中还以另一个意思出现过:也就是电影中的第一句话:the following is my explanation(以下是我的辩白),这里following的意思是“以下的”,但同时它仍然有“追随”的能指存在,作品中再诡异的巧合也不是巧合,而是作家的巧妙设计。那么这句话我们就可以翻译成:“追随是我的辩白”。乍一听很莫名的一句话,实则不然,用追随来辩白自己,辩白什么?如果说“以下是我的辩白”很好理解,辩白自己被诓盗窃夜店的事,但用追随来辩白什么?我们知道“追随”发生在很早,在认识cobb前,而且正是因为“追随”bill才认识的cobb,那么用追随来辩白什么?
说到这,我们的答案呼之欲出,bill用追随来辩白自己的罪孽,这个罪孽在cobb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但bill用追随将自己的罪孽全都转嫁到cobb身上,自己反而洗白。
很有趣的答案,跟电影中的直观情节完全相反,那么这时我们可以得出最终结论:cobb是bill的分裂人格,是bill的幻想。
也许有人又要质疑,难道女主分不出cobb和bill么?难道其他人分不出cobb和bill么?cobb和bill不还互打过么?分裂人格能互打能互骂么?关于后者我建议去看一下《搏击俱乐部》和《致命ID》,里面分裂人格还能互相开枪呢。关于前者,我想说的是,你怎么知道女主分得出分不出?你所看到的不过是bill的陈述(所以你明白了为什么整个电影大部分是bill在讲述),你所看到的不过是bill所看到的,更准确地说是你所看到的事实不过是经过bill潜意识重组后的现实。而且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细节,cobb和bill在第一家偷窃被撞见,当时的女生说话的时候,一直只看着cobb,她问:“what are you doing in my flat?”,这句话有两层意思,这当然是“you”本身的词汇意义造成的,是“你们在我的公寓里做什么?”还是“你在我的公寓里做什么?”也许有人会就这点发难,认为英语就是这样“你”和“你们”傻傻分不清楚,但这和“following”的情况不正是一样的?为什么不能是两个能指同时实现为所指?你认为他是人格分裂,那就是“你”,你认为那是两个人,就是你们。这个细节非常巧妙。
这里当然有我YY的嫌疑,文学评论(包括电影评论)本来就是自圆其说即可。而且不管你指出什么,都有人会用:“当时的拍摄条件有多艰苦你知道么?有一些细微的bug是多么多么正常你不知道么?”当时的拍摄条件有多艰苦我真不知道,我想说这话的你也不一定知道,而且诺兰的逻辑缜密之高,总不至于忽视到这样区区一两个bug吧?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回到我们的结论——cobb是bill的分裂人格。我们得出这个结论还有很多证据,我们下面一一列举:
1.电影最终演职员表中,没有bill的名字,只有the young man,这不说明问题么?为什么不是bill,我们明确知道他叫bill,我们明确么?bill在和女主搭讪时自称为Daniel Lloyd(丹尼尔.劳埃德),这正是前一天cobb他们吃饭的时候刷的那张卡的主人D. 劳埃德。或许他是为了刷卡方便,但这也说明了bill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也许在和cobb对话时他也撒了谎。
2.bill在遇到cobb之前是多么纯洁的一个人,认识cobb之后依然是纯洁的一个人,cobb打翻别人的箱子他试图制止,cobb偷别人的内衣他试图制止(但他自己也偷了),撒谎的是cobb,打人的是cobb,骂人的是cobb。最搞笑的是bill就像个九级生活残废一样什么都不懂,不懂怎么刷信用卡,不懂为什么有人会偷别人的内衣,还说道“我从不知道世界上有这样的变态”,女主说什么“come on,你不会那么天真吧?”我也想这么吐槽,你不会这么天真吧?你家里贴着的玛丽莲梦露的海报难道是为了挡墙上的窟窿么?
虽然我不喜欢《搏击俱乐部》和《致命ID》,但我很庆幸我看过这类人格分裂电影,可以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人格分裂。《搏击俱乐部》里的泰勒是杰克的分裂人格,杰克在泰勒面前就像三岁小孩一样纯洁,所有坏事都是泰勒教的,都是泰勒干的,这不和cobb和bill的情况一样么?泰勒和cobb这种分裂人格的存在,正是在于排除主人格——也就是杰克和bill——无法认同的那部分自我,但分裂人格的存在也割裂了人物的完整人格,也就是说,主人格也是不完整的,所以bill不是bill,更不是什么D. 劳埃德,而是the young man,他自己不知道他是谁,他以为他是bill,他以为他不是cobb,其实都是他。
3.警察。有人说警察昏庸无能冤屈了bill,我不予评论,因为原来我也是这么想的 = =。 但正是警察的话,最大程度地揭露了bill沉迷于分裂人格的事实。警察让bill回忆“your side of things”(有关你那方的事。),因为在bill的回忆里,他不过是个配角,退居幕后,cobb才是主角,才是元凶,这也正是《搏击俱乐部》中杰克对自己和泰勒的定位。
但是警察的参与让故事变得异常复杂。首先,警察和bill的对话有四段,在时间轴上是这么安排的,bill讲完了故事(从追随到跟女主摊牌要去自首),警察否定了被谋杀的老太太的存在。随后是cobb杀女主的片段,其中穿插了两段警察要求bill回忆自己一方的事。接着是警察和bill的第四段对话,警察在bill家找到了很多证据证明bill是凶手。cobb杀女主的片段不是bill回忆的,也就不属于我们前面说的bill视角重组事实的范畴,难道cobb是真的吗?其次,警察说的话和电影中发生的情节有很大出入,很多地方自相矛盾,而我们已经先入为主。但相应的,解释清楚警察这部分,我们就能更好地证明我们的论断。
我们来分析警察说的话,以及他提供的证物。
(1)锤子。击打守夜人的锤子和击打女主的锤子是同一把,而且锤子是在女主家发现的,这两点确凿无疑。有疑问的是警察的推断,如果按照警察的推断,bill是先威胁女主说出保险箱密码,把她十指打碎,然后去偷钱,那么锤子为什么会在女主家被发现?难道说bill偷完钱又回到女主家丢下了锤子?或者我们前面的结论全部被推翻,bill只是bill,cobb是cobb?
这里注意一点,警察并没有提到守夜人,他说:“One type, I assume, will match the bloke you put in hospital”译为:“(血液)其中一种大概属于你打进医院的那个人”,那么bloke指的应该是守夜人,但貌似并不是这样,因为紧接着警察说:“All her fingers......”(她的十指......),这中间没有过渡,这段话就非常奇怪,如果连着读下来就很像是十指被砸的是守夜人,但守夜人不是女人。正常而言应该有过渡:“One type, I assume, will match the bloke you put in hospital; the other one must be the woman's. All her fingers......”(其中一种大概属于你打进医院的那个人,另一种是那个女人的,她的十指......),既然十指被砸的是女人,那就是女主,那么倒过来推,前面那个被打进医院的bloke指的是女主,我猜测可能是尸体被寄放在医院,这说明什么?说明警察并不知道守夜人的事,也就是说警察并不知道夜店被袭的事。事实也确实如此,因为除了这一句模棱两可的bloke,警察再没提过守夜人,他虽然提到了保险箱的密码,但这也是因为bill已经讲述了一切。
这里面还有个时间差的问题。bill讲述故事时,现实时间是他和警察坐在警察局,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内,无论警察知道了什么新的线索,他都来不及去寻找相关证据,那么,警察后来拿出的所有证据,都是在bill自首之前就找到的。也就是说,bill自首前警察就已经怀疑到他了。而在bill自首前还发生了女主被杀,女主尸体被发现,bill被怀疑,bill家被搜查等一系列事件,这期间bill在做什么(大概是半天,因为billl跟女主说他要第二天早上去自首,而警察是在第二天早上发现的女主尸体)?难道还在大街上following others么?而且那笔钱在哪?根据cobb的话那笔钱应该已经拿回来了或者至少胸有成竹一定能拿回来。如果警察在发现锤子前后已经知道夜店被盗和守夜人被袭事件,他们在搜查bill家时就会找那笔钱,并且作为证据一同带回来,但他们带回来的东西全部都跟女主有关。再假设他们不知道夜店被盗事件而那笔钱又在bill家,bill作为一个杀人嫌疑犯,领着失业救济金却突然会多了那么多钱,警察一定会怀疑是从女主家偷的也会跟着拿回来。如果警察知道夜店被盗事件而那笔钱不在bill家,他们回来也一定会询问,但这些都没有发生,警察关于钱一句都没提过,这说明警察不知道夜店被盗事件,同时那笔钱也不在bill家。那就是说,cobb是在bill去自首前把钱拿走的,那bill就没有发现?如果发现了为什么自首的时候不说?那就是没发现,那他都在哪在干吗?为什么他的自白结束在他从女主家摔门离去,这之后到他来到警察局之间,发生了什么?为什么他一句都没有交代?半天的时间他脸上的伤怎么好了?只能用一个答案来解答,他脸上根本没有伤,也就没有所谓的cobb对他的殴打,也就没有cobb。
那这段他隐瞒的、丢失的时间内,他做了什么?
在这个空白档发生的事,我们唯一知道的就是cobb杀了女主,这段是穿插在警察对bill的询问中的。但在现实时间上二者并不是同时的,cobb杀女主更早。但将这两段并列起来就很容易给观众一个印象,就是两者是同时发生的,至少是bill不在场时发生的。但bill有意或无意识隐瞒的那段空白期却无法证明他的不在场,颇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
而且,电影中关于bill盗窃夜店有两个大bug,一个就是内裤的花色——条形和斑点,这个这个,我就不跟你们争辩了。还有一个我还没看到有人提出,就是bill在开保险柜时候有没有带胶皮手套?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大家,他带了,又没带。他在家准备锤子的时候就已经戴上了手套,他准备打开保险柜时也有手套,但他开始拧保险柜锁时手套就没了,这个大bug实在让我难以直视,不戴手套就是被抓的节奏,这也证实了警察并不知道夜店被盗,否则指纹神马的早就呈上来了。如果说内裤神马的是因为镜头分别是两个星期内拍摄的导致演员换了内裤,那么拧保险柜前后的镜头为什么手套兄就不翼而飞了?别跟我说他摘了,上一秒还双手拿着纸条看,不过切个镜头的功夫就没手套了?这让我想起《致命ID》里面那些莫名失踪的尸体。这种大bug我暂且把它当做bill的扭曲记忆吧。
(2)女士内衣、照片、耳环。这些都是在bill的鞋盒里发现的,bill说是cobb陷害他,在他的叙述中他确实也没拿过耳环和白色内裤(他只偷了一条深色内裤)。警察说女主死的时候戴的就是那对珍珠耳环,我仔细看了一下,bill去见质问女主时,女主戴的是一对闪闪的耳环,而当女主和cobb对话时,她戴着那只珍珠耳环,而且真的只有一只= =。这也太无厘头了,谁会只带一个耳环,这好像明摆着就是为了栽赃bill准备的。又一个bug,我觉得这个太细节了,绝对是故意为之,可见,女主和cobb的对话也存在扭曲记忆,也是从bill的视角出发的。这并不矛盾。电影中直到bill说“That’s all”,之前所有的剧情实际上都是bill在讲述的,他怎么会知道cobb和女主背着他的对话?就像第一人称叙事的小说中,永远不会出现关于“我”之外的人的内心独白。简单地说,第一人称中,一切都是“我”看到的,“我”YY的,bill属于后者。这也证明了cobb并不存在。
(3)死亡方式背后的大boss形象。十指被砸碎,先是bill听女主讲大boss这么杀过人,然后cobb听从大boss的命令用同样的方式杀了女主。死亡方式是次要的,主要的是大boss形象。我一直怀疑女主、bill和大boss之间是什么关系。Bill在酒吧和女主搭讪时给了大boss几个镜头,完全没有反应嘛,连个眼神都没飘过来。而且Bill为什么老是追问女主和大boss之间结束没有。这点我还没有细想,就这么略过吧~
4.整个谋杀本身。这也是非常不合理的一点。试问大boss可以毫不顾忌地在女主家杀一个人,为什么不能如法炮制消灭女主?非要设计这么一个复杂的谋杀?而且这个谋杀的不确定性太多了,一旦bill不上钩,一旦bill没有爱上女主,一旦bill没有带锤子去偷钱,一旦bill没有遇到守夜人,一旦bill没有把锤子扔在女主家,不论哪里出了差错整个计划就面临着泡汤,这么多未知根本无法构成一个环环相扣的锁链。如果它是一个随机事件倒也无可厚非,但它是一个预设事件就太不可思议了。最合理的解答就是诺兰非要给我们将这样一个故事,这有点赖皮。但这个赖皮的想法又启发了我,大家记得电影中一直穿插的一个镜头是bill在打字机前打字,他在写什么?既然他是个作家,那他大概在写小说。他在写什么小说?大概是以自己和cobb入室偷窃为蓝本的小说,我们这么猜测的原因是因为他和cobb、和女主都这么讲过。可是我们从来没看过他写完小说,也没有原稿,他一句话都没有读过,警察也没有提及任何片段,我们只是看到他打字。这个行为本身就是有意味的,它和整个故事情节都没有关系,但是它多次出现(我记忆中有三次),它是被诺兰强调的,那么可见,电影中有两个对立的情节线,一是我们看到的复杂的阴谋,另一个就是在写作中的bill。那么是谁在给我们讲故事?答案不用我说了吧。
5.这点是别人提出来的,我觉得非常有道理,片尾是cobb消失在人群中。你可以说他完成了任务销声匿迹了,我觉得其中意味不仅于此。警察指出bill是凶手打破了他为自己塑造的美好世界,将他解救于罪孽中的cobb也就随着烟消云散了。
6.箱子。如果整部电影是一个复杂谋杀,那么一开始为什么要把A装箱子的片段强调出来?何不拍个女主倒在血泊中的背影?或者bill绝望地喊道:“It’s cobb!”,或者跟《调音师》似的,让警察凝重地质问道:“你还有什么话要说?”为什么偏偏是箱子?而且是装箱子?sorry如果用复杂谋杀我看不到答案。
电影中cobb和bill都说了一句话:“Everyone has a box”(每个人都有一个箱子),实则不然,女主没有箱子、bill没有箱子、cobb连本人都没有。但这个箱子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箱子不会说假话,但同一个箱子,你往里面放的东西不同,说出的话就不一样,箱子也就不一样了。这就像一个患有人格分裂的人,外貌没变,但内在人格不同,就变成了另一个人。甚至不用人格分裂,你的内在想法变了,你整个人也就变了,你诉说的整个世界也就变了。

 2 ) 凝视者必受罚——现代主义电影的前世今生

(一)诺兰与希区柯克交响

前段时间看了克里斯托弗•诺兰的处女作《尾随》。处女作总是闪耀着作者的独特个性,以及对作者影响最深的前辈的印记。《尾随》故事结构上的诺兰式特征自然无需多言,不过一旦把这种时空交错的结构还原成一个线性的故事,就能很明显看出,这是一个向希区柯克的《眩晕》致敬的电影,两者几乎有着一样的故事。

首先,两部电影的主人公都有着一个需要尾随和窥视别人的职业。《眩晕》的男主角斯科蒂是个侦探,而《尾随》的男主角比尔一开始是把尾随和窥视别人作为兴趣,后来当了业余小偷后,物色和跟踪下手对象也成了他的某种职业。其次,他们都爱上了自己尾随和窥视的对象,一个神秘的金发女人。再次,他们会发现这个神秘的金发女人欺骗了他们,金发女人告诉他们的故事,以及刻意让他们窥视到的表象,都是营造出来的假象,目的是要让他们陷入某个圈套和阴谋。于是,窥视者猛然发现自己成了被窥视者,尾随者成了被尾随者。最后,也是最有讽刺性的,作为欺骗者和假象的金发女人,最后一定会被抹除掉,因为她们的存在成为了整个阴谋的一道裂缝,只要她们还活着,就能从这道裂缝中窥视到真相,所以故事必须以她们的死亡作为结束。

作为主人公的两个男主角,和诱惑和欺骗了男主角的两个金发女人,构成了一组互成表里的二元对立,象征着男人—女人、窥视者—被窥视物、主动主体—被动客体。到了故事后半部分,这种结构会发生反转。但无论是男主角还是金发女人,在影片最终都不会有好结果。斯科蒂两次目睹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坠楼身亡,一次是作为假象,一次是被自己亲手抹杀,他虽然治好了恐高症,但永远悬在真实与象征的世界之间,上天不得,下地不能(有学者认为,《眩晕》的整个故事其实在片头斯科蒂悬在半空中就已经结束了,后来的所有故事都是他悬在半空中这种处境所造成的幻想);而比尔则成了替罪羔羊。两个金发女人都死亡了。两部电影中,唯一的受益者是谁呢?那个推动整个事件却又超然物外的父亲般的角色。《眩晕》里是斯科蒂的同学,他请求斯科蒂跟踪他的妻子(那个金发女郎),从此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出现在叙事中,直到他真正的妻子死去,他才再次出现在法庭上;《尾随》里是教比尔行窃的柯布,他带比尔走进了那个金发女人的家,刻意地让家里摆满了女人的照片,引诱比尔拿走了女人的内衣,然后,他坐等比尔主动尾随和窥视那个女人。他们都让斯科蒂和比尔成了他们的替罪羔羊(妻子坠楼身亡成了斯科蒂的责任,金发女人的死被认为是比尔谋杀的),而金发女人死亡后,所有指向他们才是阴谋的设计者的证据都被消除了,真相被掩盖了起来,象征界依然安全,他们继续扮演着自己文质彬彬的角色。

(二)观众与凝视者的认同

希区柯克后期的作品《眩晕》(1958)、《精神病患者》(1960)、《群鸟》(1963),和诺兰早期的作品《尾随》(1998)、《记忆碎片》(2000)、《失眠症》(2002)、《致命魔术》(2006),基本上,能从这些电影中总结出同一个主题,既“凝视者必受罚”(我刻意省略了1959年的《西北偏北》和2005年的《蝙蝠侠前传1》,这是自然,导演毕竟不是为了理论家去拍电影,但依然不妨碍对他们进行理论)。

在经典好莱坞的语境中,凝视者和行动者是观众认同的对象,不管是无缝剪辑还是大团圆的结局,目的都是要让观众通过这种认同获得快感。而托马斯•沙茨指出,受到现代主义艺术思想影响的新好莱坞,首先试图打破的就是这种凝视的快感。莫里斯•迪克斯坦曾这样概括他所理解的现代主义文学:对虚假的客观中立态度和现实主义的反叛、对读者(观众)的敌意、以及作品中强烈的自我意识。这三个特征几乎都可以在希区柯克身上看到,这也是为什么托马斯•沙茨在《新旧好莱坞:仪式、艺术与工业》中把希区柯克看作是经典好莱坞转向新好莱坞的过渡性关键人物。

在《眩晕》、《精神病患者》和《群鸟》中,任何一个主角、一个观众移情的对象,都必然在电影中受到惩罚和欺骗。《眩晕》中的斯科蒂自不必再说。《精神病患者》也在故事进行到一半时让观众已经认同的主角死去。当然,在那场著名的浴室谋杀之前,玛丽成了被窥视的对象,何况,按照女性主义的观点,玛丽毕竟是个女人,她不会成为贯穿全片的行动者和观众的认同对象。那么,在另外一场同样著名的侦探在楼梯上被杀的场景(齐泽克似乎对这个场景尤其的津津乐道),侦探在被杀前却是一直是作为窥视者而存在的。而且,导演不厌其烦地反复使用正反打镜头,使得观众彻底认同了侦探的视点,却在这个场景的后半部分,突然终结了这种认同,摄影机升到半空,成为了一个客观全景镜头,让观众眼睁睁目睹那个先前还是自己认同的侦探被残忍地杀死。希区柯克对观众的惩罚和施虐,几乎已是明显的事实了。《群鸟》则更加明显,一个气急败坏的妇人,面对毫无缘由的群鸟的袭击,突然对着镜头、对着所有观众(其实是对着女主角)大骂道:“为什么它们(群鸟)要这样做?他们说,是你来到这里后才开始这样的。你是谁?你到底是什么东西?你从哪里来?我觉得你就是这一切的原因,你是魔鬼,魔鬼!”毫无疑问,这一刻,剧中人物突然跳出了故事情境,直接对着观众进行指责,是观众窥视的欲望造成了这场灾难。而最后,作为观众直接替身的女主角米兰妮,也因为自己窥视的欲望而受到了惩罚。她不断地接近一扇禁忌的大门,然后在窥视的欲望(其实也是观众的欲望,观众要求她打开门)主导下打开了门,她立刻目睹了铺天盖地的鸟的袭击,所有鸟都冲向镜头,肆无忌惮地折磨那个窥视的女人,而观众却绝望地继续忍受希区柯克一再的正反打镜头,让我们跟着那个女人一起经历一场群鸟的恐怖袭击。

事实上,在希区柯克50年代末、60年代初的作品中,除了《西北偏北》是一部在故事上类似于经典好莱坞和他本身30年代英国时期的作品(一个遭遇飞来横祸、无辜受到诬陷的男人,展开了一段旅程和冒险,最后洗清了自己的污名,还在冒险过程中结交了一位一开始与他矛盾重重的女性,《39级台阶》、《贵妇失踪案》都是类似的套路,既有动作冒险,又有卡普拉式的两性喜剧),其他作品都是充满这种现代主义特征的:明显让人意识到导演和摄影机的存在,强烈的导演意志甚至影响了故事的正常叙述,以及对观众刻意的欺骗与惩罚。莫里斯•迪克斯坦在其著作《伊甸园之门:六十年代的美国文化》中图解式地展开了自己对50年代末和整个60年代美国文化界各种现象的观察,也许正是在这种文化氛围中,希区柯克那个时期的电影才变成了今天我们所看到的样子,一种充满自觉的文化反叛姿态,虽然还有着掩饰,直到70年代新好莱坞神童们更加鲜明地体现出这种姿态。

那么诺兰呢?这个与希区柯克同样从英国来到好莱坞、深受希区柯克影响的导演,似乎更坚持希区柯克的方式而不是新好莱坞神童们的方式。通过剪辑而将时空关系打乱成为了诺兰电影的特色,这种错综复杂的时空关系依然是现代主义的:在叙述故事上的人为性,使得导演的个人意志在电影中被明显体现了出来,观众也被要求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故事的组织上来。同时,“凝视者必受罚”的原则依然贯穿着诺兰早期的大部分电影。《尾随》已经分析过了,在我的另外一篇影评《来自客体的致命凝视》中也分析过《致命魔术》中,两本日记本即是被窥视的对象,却也是欺骗凝视者的陷阱。《记忆碎片》和《失眠症》都是戏弄了行动者,他们最后苦苦追寻的对象不过是他们自己营造的幻象,那个他们所仇视的客体最后指向他们自己(本质上这也是《致命魔术》的主题)。但诺兰依然是重视故事的导演,就像希区柯克那样。虽然一再地戏弄观众、一再地增加观众的观影难度,但他们的电影依然是好看的。

(三)现代主义的革命性与今天的妥协性

现代主义在美国60年代作为一种革命的工具而使用,它的革命性正在与它的颠覆性。齐泽克今天所做的,也无非是通过引入拉康的理论,试图再次激活现代主义所具备的这种革命性。通过拉康的理论来重新解读诺兰的《尾随》和希区柯克的《眩晕》,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新的看法。

比尔和斯科蒂毫无疑问是象征着我们观众,而柯布(也许应该是黑帮老大)和斯科蒂的同学则是统治阶级父权(或好莱坞和现代传媒),他们通过技术手段试图让我们相信一个故事(正如经典好莱坞所一直做的那样,构建神话),而让我们相信的手段恰恰是利用我们凝视的快感本身。一旦我们相信了他们的故事/话语,我们就进入了他们为我们精心构建的象征界,我们通过窥视和追逐那些虚构出来的影像而获得快感,并越陷越深。

正如诺兰在自己最新的商业大片《盗梦空间》中,为盗梦师安排了一个“图腾”,使他们能够区别现实和梦境(所以那个旋转的陀螺才得以在好莱坞式的大片中构建出一个开放式的结局,它的存在本身就是虚拟的象征界中的一道裂缝),现代主义的艺术思潮正是要在意识形态严丝合缝的象征界中留下一块真实界的碎屑,使得消费主义时代下的消费者们能在现代传媒的各种信息图像的狂轰滥炸中得以幸存。现代主义小说反对巴尔扎克式的现实主义文学传统不是没有道理的,在迪克斯坦看来,现代主义并不是要让小说脱离现实和经验,而是因为现代意义上的经验越来越被工业和传媒构建出来,人们的需求和快感是被建构出来的而不是他们真的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所以现实主义对于现实的批判性究竟还有多大,是值得怀疑的。因此,现代主义不是通过追求故事的真实性以实现故事本身的批判性,而是通过其荒诞性和形式主义的特征,让读者透过纸页看到背后一个作者的存在,从而反思我们的经验。

在现代主义的电影中,这种标志着电影本身虚构性的“图腾”是随处可见的,它不仅仅是故事中的那个金发女郎,还有跳切、非线性、对着镜头说话等一系列电影技法。然而那个被抹杀的金发女郎也许本身就预示着这种现代主义的反抗是注定失败的。连跳切这种戈达尔发扬光大的最具有颠覆性的电影技法最终也能被商业大片所吸收,并创造一种更富快感的快速剪辑手法,那么诺兰的越趋商业化也是理所当然的。在《盗梦空间》中,打乱的时空结构被精巧地排列了起来,成为了一层层梦的世界,现代主义的技法在这里被发展到极致,但其本身的批判性却荡然无存。从《尾随》到《盗梦空间》、从希区柯克到诺兰,在这个转变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现代主义电影的前世今生。

 3 ) 为什么非得这么剪?

剧情事件被截成三段,姑且以甲乙丙命名:

事件甲:比尔喜欢尾行,并盯上柯布,柯布对比尔表示出兴趣,并带比尔入室行窃,进行爱的地下教育;

事件乙:比尔爱上行窃宅邸的女主人,尾行,并与之建立关系;

事件丙:女主人告诉比尔,她被一秃头男以艳照勒索,比尔允诺以新学会的手艺为其夺回艳照,并且从保险箱里带出一身的钱,同时用榔头敲伤保安。

除此之外,还有事件丁,即柯布因行窃误入谋杀现场,被疑为凶手,必须找一个作案手法相似的人定罪,故而与女主人串通,引比尔入瓮。

以上是电影故意打乱然穿插的主要叙事线,也就是比尔所知道的全部,由比尔与笔录警察的问答带出,这段问答可以称为事件戊。然而在比尔所知之外,还有最终的事件己:柯布为整个事件群的设局人,为秃头男雇佣,目的是谋杀女主人。它制造了最后一分钟的翻转。比尔仍然是个替罪羊,柯布成功地抹去自身在事件群中的存在。

那么可以设想的几种叙事方法:

叙事子、从一开始就抖出最后一分钟的翻转,让观众观看比尔不断入瓮;

叙事丑、从事件甲开始,按顺序讲,最后给出颠覆性的答案;

叙事寅、打乱整个叙事线,截开重行组装。

现在,问题就是:为什么要选择叙事寅?

交叉剪辑的三个事件,是这样相互衔接的:在事件甲的后半段,我们知道是为什么会有事件乙,在事件乙的后半段,我们知道了为什么会有事件丙。对整个故事结构来说,叙事结构与之相龃龉,故事在整体上向自我翻转的方向进行,而叙事则却是在自身的内部循环(或就常识来说,比尔似乎不会对笔录警察做如此跳跃的自白),这就好像方形的盒子装上圆形的东西:在事件甲乙丙丁戊己的排列组合中,寅并非最佳叙事。至少,甲乙丙的交叉剪辑并不是必要的,只是徒增观影障碍(或者趣味)以及给电影署名,是要告诉你,它是作者是导演寅。这是有意思的观影方式,但以这部电影自身来说,至少它也不比《失忆》更严丝合缝。

另外,还可以想到一个显然过度阐释的解法,三个事件线可以解析成三个身分:

事件甲:作为尾行者和窃贼实习生的比尔(特征:长发,长夹克);

事件乙:作为小三的比尔(特征:短发,西装);

事件丙:作为窃贼毕业生和伤人者的比尔(特征:西装、衬衣,衣衫不整)。

由此出发,理解为叙事的交叉是比尔脑中的结构,即他对自己的三种身份认同的紧张关系……但这挺幼稚的。

 4 ) 尾随者死于尾随

你躲在后面追随
被追随的人在前面追随你
偷窥装饰了你的欲望
你装饰了别人的陷阱
——Following版《断章》

    电影伊始,以为是所见即所得,结果到了后面,故事很有诺兰风格地来了一个180度的改变,算计别人的人变成了被算计的人,自己还浑然不知,知道最后自首的时候才发现,这时候才发现,所有自己做的都在对方掌握中,自己看到的居然都是错的,他肯定陷入了如同潮水般的恐慌和不信任之中。这后面的无限空间,导演都很有深意地留给了我们。
    《Hustle》有几集的招数和这部电影基本一样,应该从中借鉴了。
    诺兰是不是很喜欢把最后的结局放在开始,然后开始倒叙,倒叙之中又充满新意,场景交织却又不显杂乱,这份功力,炉火纯青。
    好片是不会因为是黑白的而被淹没,不会因为只是一个大学生的作品而被冷落,不会因为没有歌颂中国共产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伟大祖国、歌颂改革开放、歌颂人民军队、歌颂人民群众、歌颂民族团结、歌颂幸福生活、歌颂劳动创造、歌颂美好未来而被打入冷宫。

 5 ) 非线性非在哪儿

编制奇特情节,一直是年轻导演处女作的普遍追求,诺兰也不例外。非线性叙事听起来名头唬人,实际拆解后,自有其规律,也就是说,可以效仿之法。略过非线性处理时间和故事主题的文学性吻合(在该片中男主角第一次不合时间逻辑的镜头插入,是他换了一身形象,走向地下酒吧大门,弦乐响起------彷佛另一个角色登场),单就打破时间逻辑叙事来说,可以举这么个例子。

假设故事的事件序列由A、B、C、D组成,现在我们把原来在后面的C挪到前面来,故事就变成了A、C、B、D。

问题来了,这样抽走一块,观众看不懂怎么办?
所以实际操作时,是将C切分C1、C2,C1挪前,而C2不动。
故事变成了这样:A、C1、B、C2、D
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让观众看到C2时候,想起C1,脑补还原出整个情节序列,又可以制造出非线性的时空迷离效果。更加有意思的是,一些过于奇特甚至不真实的情节,可以通过这种自问自答式的设置,让观众认同。比如:在电影“心迷宫”里,开始路边有个人手拿石块,要行凶险之事-------这激起了悬念和观众好奇心(听起来和电视剧预告片的噱头差不多)-------他是谁,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砸下去了吗,他砸的是谁?在电影后半段,给出这个场景的再现,给出答案。

需要说明:1,这种情节剪辑的花招多用于悬疑气氛的片子。观众得有侦探心态。
                  2,C事件切成C1、C2的切点所在,必须是一个能够形成因果链条的完整场景,即能够让观众由C2联想起C1。比如:C1是一男一女相识,C2就是这两人热恋中,或打算分手。
                  3,C也可以切割成更多块,C1、C2、C3、C4,如果是故事核心情节点,就牵扯到另一个悬疑片爱用的招------“拆分情节点”------例如日本电影“告白”,娄烨的“浮城谜事”,使得最终真相的包裹可以被层层揭开,造成反转。当然,这是另一种情节套路了,和主线是当下现实、副线是主人公回忆,两线平行剪辑一样,一般都不放在所谓非线性话题下讨论。
                  4,选择的C的碎片,必须是在画面上,给观众视觉上留下深刻刺激印象的,这样有便于观众组织记忆。
                  5,音乐的配合,碎片镜头的长短。是必须考究的。
                  6,既然C的碎片可以前置,那么也可以试试后置。重点是,编剧要抱着冒险心态,敢玩。因为在日常生活语境中,人们还是习惯于按时间叙述和聆听前因后果。
                  7,针对市场来说,吃饱了的中国人民,也会有一小撮,以“我看懂了情节复杂的需要智商的高级电影”为自傲和尊严的(难道不是有一些二货伪知识分子发明过高智商电影这个词吗?)。所以别拿艺术片勾他们,得拿情节编织绕他们,然后让他们获得解谜的满足。
                随性而记,不严谨,望有助于对电影叙事游戏有兴趣的人。顺便说,在上世纪初开端的现代派文学实验中,这些花招不算什么新鲜事。有很多文学作品早在时间处理问题上,走到了极端--------举一个近些的例子,马丁艾米斯的“时间箭”。

 6 ) 追随

偷偷潜入别人的房间,窥探他们的生活和隐私,是不是很神秘和刺激呢?跟连环逆转的结局相比,恐怕还算不上什么。处女座就如此惊艳,难怪后来有那么多优秀的作品。布局精巧悬念迭起表演到位堪称经典。
从《追随》这部70分钟的长片处女作中,可以看出克里斯托弗·诺兰的特点、强项与才华,其以后的作品不论多么大的制作,精髓的部分一直保有着,抽丝剥茧环环相扣的剧情,非线性的叙事技巧,非常注重结构设计,释放光影这个载体的特有魅力,另,在这部小成本的精悍之作中,画面粗粝,透着股子酷劲儿,剪辑水准令人感叹!

 短评

关掉声音你会以为这是新浪潮。

5分钟前
  • 伯樵·阿苏勒
  • 力荐

男主浓浓的一美既视感

7分钟前
  • 黄青蕉
  • 推荐

我已经几乎可以荣封诺兰为我最喜欢的导演了。这不仅因为同样是环状叙事他的片比昆丁少了许多矫情,更因为他太好的掌握了观众的智力和口味,光凭剪辑和讲故事就能在imdb250里占据那么多席。更因为他那么清楚文青的心理——就是喜欢默默躲在小角落里偷偷观察人,猜测每个人背后的故事。

12分钟前
  • mygig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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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

14分钟前
  • 吴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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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区区6000美元的成本,克里斯托弗·诺兰一人负责导演、编剧、摄影、剪辑,虽不及《美国丽人》、《肖申克的救赎》那样的经典处女作,但也绝对可称之为传奇,短小精干,非线性叙事的佳作。★★★★★

15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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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区柯克遗风。 突然觉得彩色侵袭以后,我们失去了一种多么美好的电影风格。

18分钟前
  • 国产盘丝大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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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跟踪过一对陌生情侣,因为他们走的太快了,完全不符合正常情侣的步速,这让我好奇。当他们拐进路边的快捷酒店时,一切疑云烟消云散。

22分钟前
  • 白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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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作总是惊人的。

24分钟前
  • 不流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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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乱时间线,前半小时有点昏昏欲睡,后面局中局的线索露出来精神一振。画面剪辑的格局和人物塑造过于单薄,背景故事太小,不够成熟,这样的整体来承载一个费劲心思的骗局略有不对称。理解为诺兰的试水作品

29分钟前
  • 还行

诺兰导演的廉价而构思精巧的处女作品。只是我实在觉得导演已经在太多的电影里自恋地依靠时间剪辑,难道用正常的方式就无法讲述好故事么?

31分钟前
  • 小易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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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追随只是因为寂寞 有些追随却是恐怖的 世界上是真的有坏人的

33分钟前
  • LORENZO 洛伦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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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大神的处女作就这么牛逼了……

34分钟前
  • 鲍小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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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片居然不是双重人格!太脱俗了

39分钟前
  • bayer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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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于心计的诺兰用这样的处女作奠定了以后一贯的精巧叙事、紧张节奏、烧脑游戏。如同一个电影魔术师将观众玩弄于股掌之间。追随的人不知道反追随,生活一个巨大的迷局,比尔却越陷越深。相较给诺兰其他打了满分的作品,这部片子格局太小,野心的施展空间不大,但一颗冉冉的希望之星在黑白影调里诞生了。

42分钟前
  • 西楼尘
  • 还行

叙事大师诺兰的处女作,“里面埋藏着政治寓言,还包括我作为一个英国人对于国家这个概念的一丁点想法”。“虽然你行的是鸡鸣狗盗之事,但也不用摆出一副鸡鸣狗盗之相。”“每个人都有个小盒子,里面装着大秘密。”“把一样东西从你身边拿走后,你才会发现自己拥有过什么。”

45分钟前
  • Lan~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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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B导演都是从年轻时候就牛B起来的。

47分钟前
  • 小城,旧事。
  • 力荐

69分钟的厉害之处就是,揭露和反转都能如此自圆其说、行云流水,震呆下巴。

51分钟前
  • 影志
  • 推荐

除了6000美元的成本,跟断断续续一年的拍摄期,剩下全是诺兰大神的才华了。

56分钟前
  • 皮革业
  • 推荐

诺兰的牛逼来源于内心散发出的恐惧。

59分钟前
  • 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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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这次首先注意到的是业余演员无可挑剔的表演,相比被调教速成的可能性,更愿意相信是诺兰的幸运。人设、叙事模式、迷影致敬与自我预告(Cobb和Batman Logo真是有趣)都是未来的雏形,都得到不同程度的继承、升级和翻新。唯独最后一个镜头的余韵,在往后的诺兰作品里再没有出现过。

1小时前
  • Oc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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