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小爱郑嘉颖
比较有看头的片子吧。
郑嘉颖的不羁性格与邋遢外形,
与之前形象形成较大的反差,
他也确实是越老越有味道的男星,
再看之前他演美人鱼的他颇靠近小白脸类,
莫非,
男人还真是越老越帅啊?
剧情手法的跌宕起伏到后头逐渐能猜透,
对结尾处颇为失望吧,
感觉收尾匆匆至极。
L.A七年的游历让他更加的成熟,
终于明白法律公平至上的深层含义,
并不是走法律的漏洞来为自己的当事人获取最大的利益,
而是,
行使法律权利的人格保证。
确实,
有别于之前tvb剧集法律版的唇枪舌战,
此剧集采取的是采证环节的攻破,
不过,
尤为喜欢LA在法庭上淋漓尽致的陈词。。。
2 ) 八分的故事,十分的kc
·初初真的没有觉得这部电视剧有多好看,还是看了下去,因为喜欢kc,更因为喜欢这种角色。扫地僧,混不吝。嬉皮笑脸,通透圆滑。千帆过尽,口不对心。其实真的触犯他底线时,奋不顾身他也不可惜。“令人不安,我品性坏”,玩世不恭的底下是问心有愧和自我怀疑,这种脆弱和残缺,好美,kc来演好合适啊。
·11集的感情戏,虽然抹蛋糕请吃饭来来回回和交锋调情都很甜,但真正让我觉得好动人的是在很多次思苦(胡杏儿)下意识去看L.A.(kc)的眼神。你真的很信任很需要很仰慕一个人的时候,眼神是藏不住的。她问询证人时犹豫不安、低头望他,他说“继续”的那个瞬间,对我来说比其他形式的亲亲蜜蜜缠缠绵绵都更美好。
·有一说一,比起和kc亲嘴,真的更想自己在场上气急败坏手足无措灰心丧志的时候可以回头看到他,笑模笑样地叫我冷静,告诉我没关系。
·btw,看弹幕说“看到郑嘉颖陷入爱河我心好痛”,我狠狠点了赞……
·八十分的故事,八十分的拍摄,八十分的人物设定,八十分的演技,全部加在一起就是一百分好看的电视剧。看大结局两集真的很满足,像饕餮客吃到一桌好席,不管是反转编排演员呈现还是格调意蕴都做得很优秀,尤其kc最后在警车上背转过头,满脸的泪水和真情,视帝真的实至名归。20集怒火街头看下来,不能说十全十美,但已经让人心存感激——看一套好故事太难了,一个能让人相信和陶醉的好故事而今已经越来越少了。
谢谢每个认真的storyteller, umadeanexcellentshow.
3 ) 题材不错,让人感动
电视主要讲了利用法律为自己争名逐利的罗力亚跟表弟米佐治及好友丁家富在深水埗成立了民间法律咨询中心。他们因为经常以超常手段协助社会底层争取合法权益,成了深水埗的人民英雄,并一改法律只属有钱人专利的想法。律师的确分为有良心和没良心两种,如果连律师都不能为公义而辩护的话,那这个社会就真的没希望了。整部电视剧的剧情安排的很合理、也很吸引人,喜欢里面帅气、阳刚的郑嘉颖,酷酷的,加上灿烂的笑容,让人不得不喜欢!
4 ) 乱炖上半年看过的所有TVB剧集
目前看来,《怒火街头》是很有精神的一部TVB,虽然有四个男人做主角,难得是每个都算打眼,李灿森、关礼杰都出来当绿叶,将本来很TVB的俗套故事讲的有了几分放肆气质。至少比起上半年其他剧来,有多几分嚼头。
话说上半年的剧,我最多看完全套,最少看过10分钟,多少都可以说说吧。
《女拳》:话说这是我从巡礼剧就开始期待的片子哇!
话说巡礼剧明明有几分宗师气派和老功夫片神髓的哇!
话说这神一样的逻辑是怎么编出来的哇!
话说莫桂兰和黄师傅前二十集分明没有交集哇!
话说然后俩人就情比金坚了哇!
话说他们就结婚了哇!
话说黄师傅就死了哇!
话说莫桂兰就回乡下了哇!
话说她又回来了哇!
话说她成宗师了哇!
《洪武三十二》: 这片子第一集将故事拔到了90分的高度……
然后我美不滋的开始追剧……
然后第二集下降到了80分……
然后我继续追……
然后它继续下降……
然后到了大约第十集……
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点解阿SIR喺阿SIR》:其实陈豪还是挺搞笑的。
其实钟嘉欣还是挺好看的。
其实杨怡还是蛮适合短头发的。
其实剧情挺没什么新意的。
其实就是一TVB流水线产品。
其实我还是看完了的。
其实看完还挺自责浪费时间的。
《花花世界花家姐》:——————传说中我只看了10分钟的剧。
——————别的我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谁家灶头无烟火》: 跟进中。
5 ) 怒火街头相关法律知识详细解读 - 更新 第16集
因为KC and 杏儿,因为科班学生,因为热爱英国法系,因为想要向《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 的作者致敬(绝对真心~~!!)
现在为有兴趣的童鞋作一下《怒火街头》里出现过的法律知识的详细解读。
楼主作为一个很普通的法学学生,纯粹因为热爱KC、杏儿、港剧、律政剧而尝试如 LAIDT 一样写这篇东西,自觉本剧法律场景中肯,不浮夸,不矫揉造作,可以纯粹借以了解香港法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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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本人才疏学浅,解读有误之处敬请谅解,也希望有兴趣的童鞋可以跟贴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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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文章会附有许多个人感情倾向,希望跟贴童鞋勿太较真吓怕小女子咧~~~
因为1-5集是一起看的,所以前五集所提到过的法律知识就一起写了:
1、事务律师solicitor与诉讼律师Barrister
诉讼律师(barrister),是源自英国的普通法制度的两种律师种类之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当然没有这样的分级)。只有诉讼律师能在法庭上替当事人进行辩护或诉讼。诉讼律师俗称为大律师,更不正式的称呼是大状。正如本剧杏儿的“王大状”、石修的“蒋状”。
在香港的事务律师solicitor,俗称律师,所以第一集KC向警员解释自己是“律师,而且是大的那种……”
事务律师其实也出庭的,不过是在基层法院、治安法院出庭。事务律师在高等法院(本剧第一个案子就在这里审)和终审法院是没有发言权的,即杏儿的助手在法庭上是不能发言的。如当事人需要在上述法院进行诉讼,必需要由事务律师转聘诉讼律师进行,这是一种法定委托。所以,大律师一般不能得罪这样的“米饭班主”,特别是很有客源的事务律师!
要在香港成为一名诉讼律师,须在港完成“法学专业证书”(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in Laws) 后,跟随诉讼律师实习一年(俗称“跟师傅”),双方是一种师徒关系,新丁称为pupil。在英国法系,律师是很讲究师徒关系的,跟了名师,就相当于未出道已有名气(所以杏儿一直很懊恼自己不是“名厂出品”)。新丁加入香港大律师公会后方可成为正式的诉讼律师。大律师出庭,必须由事务律师聘请,大律师不直接从客户处承揽业务,也不单独与客户会面。
因为事务律师轻松好赚钱,所以事务律师的数量是大律师的好几倍。另外,诉讼律师是“自雇人士”, 自负盈亏,不一定有生意,开销又很巨大,所以收入极端。
2.chamber【英】律师事务所
大律师的事务所和事务律师的事务所是不一样,两种身份的律师从“出身”一开始便是两种不同的办事方式。首先,chamber里的每个大律师都是独立的,所以可能会出现同一个chamber里两个大律师打对台的情况出现,他们仅仅是共同办公的性质,一起承担一些费用而已。而事务律师事务所则可能是合伙人的关系,具体事物所内人员关系不瞭也不确定,盼有识之士补充。
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个人浅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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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
1、KC的优质“股”很给力哈~~
2、大家决不觉得杏儿的唇色很美啊?可以化妆达到这样的效果吗?求赐教!!
3、杏儿很美……助手很美……KC很帅……其他不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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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第十二集
死因裁判法庭
香港死因裁判法庭(简称死因庭),是香港的一个特别法庭,源于英国的同等机构,由死因裁判官主持,由陪审团商议对案件的裁决。
每逢有死者的亲人或律政司觉得死者的死因有可疑,就可以向死因庭要求裁判,以决定死者的死因。
此外,当死者的致死原因不清晰之时,亦会由死因庭裁决死者的死因。裁判官会引导陪审员各种可选择的裁决。死因庭的权限只在于决定死者的死因,一切与决定死因无关的内容,例如:嫌凶的行凶动机等,都不会是死因庭的结论。死因庭的责任是找出事件的真相及死者的死亡原因,也不会涉及民事责任及赔偿。
死因庭的裁判结果,可以是:
1.死于自然
2.工业/职业疾病
3.倚赖药物/非倚赖性滥用药物
4.出生时欠缺照顾
5.自杀
6.企图堕胎/自我引发的人工流产(堕胎)
7.意外
8.自我疏忽
9.合法杀人(自卫杀人)
10.非法杀人
11.胎儿死亡
12.死因不明
根据香港法例第504章《死因裁判官条例》的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可以在律师和相关法律人员中委任“死因裁判官”,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也可以临时委任“暂委死因裁判官”对公民死因进行调查和研讯,当有人在执法机关看管下死亡时,死因裁判官就必须与陪审团组成死因裁判庭对死亡原因进行研讯。死因裁判官的职责是调查死亡个案
死因研讯
死因裁判官根据警方的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死因研讯。死因研讯是一种针对死亡个案的特别程序,旨在查清死者身分,死者在何时、何处和因何死亡,并作出结论。
不合法被杀
不合法杀人(unlawful kill)并不是一项罪名,不合法被杀是死亡原因的一种,导致的结果不一定是杀人罪,甚至不一定是犯罪。
之后会发生什么
死因裁判官觉得某人可能已犯刑事罪行,应将此事转给律政司司长,由律政司司长决定是否对有关人员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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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1、Law霸老唱歌太萌拉~~
2、X2玩暧昧的手段太撩人了,自己看都腿软……
3、高官太酱油了,还期待着是他杀的人呢~~
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SILK详细解读 - 更新 EP 06》+个人浅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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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至16集
误杀罪
侵犯人身罪之一。与谋杀罪的区别在于缺少"恶意预谋"的要件,而其余构成要件则是一样的。误杀罪可分为2种:
(1) 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
(2) 非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是指行为人事先无预谋,然而是故意地非法地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如激情杀人和自卫过当的杀人。这种犯罪在英国又叫做自愿的非预谋杀人罪。非出自犯罪者本意的误杀,是指行为人既无事前的恶意预谋,又无杀人的罪恶心意,杀人结果的造成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所致。例如,《道路交通条例》中规定的违章驾驶造成他人死亡,《侵害人身罪条例》中规定的玩忽职守造成小孩死亡等。这种犯罪在英国又叫做非自愿的非预谋杀人。按照《侵害人身罪条例》第7条规定,任何人士如被裁定误杀罪名成立,可判终身监禁,并须缴付法庭所判的罚金。
栏目关键词: 台港澳专题 香港法律
主题词或关键词: 1997年前香港的法律 法律
香港司法体系与制度
●因事而设的法院系统。目前香港法院系统除类似内地四级法院的一个终审法院、一个高等法院、一个区域法院、九个裁判法院外,还设有一些专门法院,如遗产承办处、劳资审裁处、小额钱债审裁处、死因裁判法庭和家事法庭,共19个审判机构,构成香港的司法裁判系统。其中,专门法院、裁判法院、区域法院只审理一审案件,高等法院的原诉法庭既审理一审案件,又审理不服裁判法院判决的上诉案件。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和终审法院只审理上诉案件。
专业法院实际上与我们以往的一般理解有所差别,可分为三类。一类相当于司法鉴定机构。例如,死因裁判处主要进行死因研究,淫亵物品审裁处确认某一物品是否淫亵物品或不雅。另一类具有高等法院原诉法庭相同的权力。例如,土地审裁处对收地、赔偿、物业差饷租值等案件进行审理,不服其裁决,向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提出上诉。再有一类相当于专业基层法院。例如,劳资审裁处和小额钱债审裁处,对其裁决不服可向高等法院原诉法庭上诉。香港的少年法庭仅设于东区、九龙城、荃湾、沙田及屯门五个裁判法院,审理18岁以下少年案件。
裁判法院相当于我们的基层法院,裁判官对多种刑事罪行具有审裁权,一般审理每项罪行可判监2年及罚款10万元的案件、个别条例授权可判三年监禁及巨额罚款,最高达500万元。所有可公诉的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均从裁判法院开始,因此全港按地域设有九个裁判法院。
区域法院在民事方面受理涉及60万元以下的案件及年租等不超过24万元的地产诉讼;刑事方面受理监禁7年以下的案件,但谋杀、误杀和强奸除外。
高等法院分为上诉法庭和原诉法庭。上诉法庭负责审理原诉法庭和区域法院移交的民事和刑事上诉案件,土地审裁处的上诉案件,及对其他等级较低法院所提交的法律问题作出裁决。原诉法庭审理民事和刑事及有关海事、破产、公司清算、家事、领养、遗嘱认证及精神健康等案件。最严重的刑事案件,如谋杀、误杀、强奸、抢劫、复杂商业诈骗、毒品等案件。
终审法院是香港最高上诉法院,代表香港司法独立形象,维护香港法治。其审理范围包括:不服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的最终判决,争议事项所涉金额或价值达港币100万或以上的案件;上诉法庭或终审法院认为该上诉涉及的问题重大等理由而必须由终审法院裁决的,可酌情决定是否受理。因此,每年能在终审法院开庭审理的案件极少。从以上法院管辖情况可见,香港法院是因事而设,非因级别而设。
●法官制度确保行使职权不受干涉。香港法院没有类似内地法院的院长、庭长等政法合一的领导,香港法官独立审理案件,仅服从于法律,其所发表的言论,所作的一切行为,不被追究法律责任,即保障“司法人员不受民事起诉”的豁免权。同时,在法官的任命方式及任期保障方面确保司法独立。法官由特区行政长官按照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任命,该委员会是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条例》设立的一个独立法定组织,由本地法官、法律专业人士及各界知名人士组成。所有法官和裁判官必须具备香港或另一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律执业资格,并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同时,法官的任期均受保障,不可以像内地法官那样在审判与行政部门之间调动。法官于任职期间薪俸固定,不得减少,为保持其廉洁,报酬优厚。据了解,一个基层裁判法院的裁判官,月薪可达10多万元。同时,向法官提供履行职能的充足资源,包括配备相关设施,以及充分的人身安全保障。法官只有在无力履行职责或行为不检的情况下,行政长官才可根据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不少于三个当地法官组成的审议庭的建议,予以免职,如属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免职,审议庭须由行政长官任命,并由不少于五名当地法官组成。而且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法官的免职,事前还须征得立法会同意。
●陪审团制度使民众真正影响直至决定案件结果。在香港的司法体系中,陪审团制度是十分重要的司法制度。在需陪审团参加的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陪审团是诉讼案件的事实认定、裁判胜负或者罪名成立的裁判主体,而法官和书记则仅仅是主持裁判程序和记录陪审团裁决意见的主体。决定案件胜败的裁判权掌握在陪审团手里。香港的陪审团是一个独立的实体机构,其组成和裁判方式,决定其不受任何干扰。香港陪审员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依照两年一次例行的选择、公告依法确定,陪审员必须是对法律一无所知的普通市民,从事政府公职等17种职业者除外。某个案件陪审团成员的组成则是由司法常务官在公开的法庭程序中两次抽签随即产生,当事人及律师可拒绝5名而不需任何理由。超过5名时则须有说服力的理由。陪审团成员在法庭上确定、宣誓并被告知陪审的案件后,即被集中和隔离,受到严格的监控,禁止与外界接触,禁止与法院有关人员就案件交换意见,直到就案件的事实作出裁决意见为止。
●刑事审判程序充分保障人权。所有刑事诉讼均由裁判法院开始。虽然没有审限,但如果被告人被羁押,最多两天就要开庭审理。律政司司长视每个案件的案情决定是否申请将案件转到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诉法庭审理。也就是说,裁判法院对案件进行初步审理后,在大致确定案件的情况下,由律政司(主控官,类似我们的公诉人)向法院申请将某些案件移送至高一级法院审裁。案件审理中,控方必须将办案过程中收集的一切证据及相关材料无遗漏地提交给法庭及辩方,无论对辩方有利或不利的材料。庭审中,控方除了要对证据链进行论证外,还要证实其所有取证程序、手段都是合法的,以证明证据的效力。与案件有关的一切材料都要一一澄清,以供陪审团审查确认被告是否构成所控犯罪。被告可以根据米兰达规则保持缄默(即使在警方询问过程中),拒绝回答警方的问题或选择不在法庭上作供,法院或陪审团不能因他行使缄默权而对其作出不利的推断。被告不必上庭作供,如果控方证人证言相互矛盾,不须开庭审理,直接驳回。如果控方的证据不确定,则判无罪,不得退回补充侦察。控方一旦上庭,不允许延迟审理,除非证人缺席或增加新证人。刑事审判实行诉辩交易制度。如果被告认罪,可以减刑三分之一;如果不认罪,一旦确定有罪,则刑期加重三分之一。因此,香港刑事案件的认罪率达到80%。如果不实行这种制度,香港法院就要增加4倍的法官来审理刑事案件。目前区域法院有33个法官的编制,但实际上只有25位法官在职工作,可见其效率之高。
以上解读资料来源:无所不知的百度
6 ) 值得看的片子
放了两年才看这部,可以说当年对评奖时谢天华的遭遇有些愤慨,所以一直没看这部,这次看了才觉得的确在思想内容上,潜行只是个故事,但是怒火是有很多社会问题在里面。比如妓女的人权和尊重问题,穷人和富人的差别不仅仅是在金钱上。
配角很强大,没有抢戏。Law霸表现太过好,KC在TVB一直没有特别好的角色,回头想想,即使是演了很多坏人, 他依然认认真真去做。KC,陈键锋 谢天华,都算是被TVB给禁锢住的优秀演员吧,他们走向大银幕太晚,这间接造成了香港电影青黄不接。TVB在最近的这十年来片子质量不断下降,或许他们应该换个思路来考虑华语电视剧的做法了。
杏儿的角色为什么不讨喜我也不知道,王思苦这个角色就是让人很不喜欢。反而《冲上云霄2》里酷酷的夏晨倒不讨厌。
李灿森和关礼杰都算是大酱油了,
陈敏之的腿太漂亮了。她的那个故事最让人心酸,演的很好。TVB从来都不缺美女,应该给这些美女更大的空间去发挥,不要让这些美女最好的时候浪费在一些质量不高的电视剧上。
最后,看了TVB这么多年,近几年来质量上乘的片子真不多。这部算是推荐之一。
胡杏儿这部剧发型比较成功啊。。
装逼少女喜欢李灿森诺
kc好帅~~哈哈哈 @郑嘉颖kc
还算创新,不过有点扯~~ 本人就是看郑嘉颖TX不顺眼啊,“演”的痕迹太重……
其实刚开始还觉得挺好玩的但是为啥每次Law霸都会碰到王师傅打对台啊 感觉hk没有律师那种感觉不无聊么。。剧情就是打对台——合作——打对台——合作——灭boss么 那真的有点无聊了。
发现郑嘉颖还可以~以前没发现
剧情非常吸引,演员也都很喜欢,除了胡杏儿(扮演王思苦),大概是角色的原因吧。KC还是适合这种有性格的角色,痞痞的又充满正义感,多好。陈敏之真是越来越美了,42寸长腿加上高挑的身段,可惜饰演的何利贞命途太坎坷,还是与非命,无法与李灿森饰演的阿钉终成眷属,是本剧一大遗憾。
当年蛮喜欢看了,现在回想竟不太记得了剧情了,郑嘉颖的律师演的痞帅痞帅的。
李灿森李灿森李灿森
太愛李燦森大兄弟了。。。還有他老穿的內件兒藍色肩膀一塊紅的襯衫。。。。
港剧,我就喜欢这样的,很符合我的口味。嘿嘿!
开头曲燃爆了,香港拍的这些职业剧都挺好看的,特别台词说得老牛了
娱乐一下还不错。
郑嘉颖,李灿森。第一次看李灿森演这种角色
TVB今年以来最能看的一部剧。
正义的痞子什么的,最有爱了
恩呢,是TVB近来最好的一部作品了。起码能看下去,虽然敏之死得很不值得。哎哟喂,期待第二部。
深水埗平民风确实温馨动人。有关公义与良心的探寻,放置法律界向来大有看头。其实这剧也有很多TVB式套路,如贤惠主妇的模式化生产(虽滕丽名依然很让人心疼),但LAW霸独特的个人气场真的很有味道,与王思苦等人的对手也颇见火花,妓女贞贞更是对整个世俗偏见的讽刺。冲动下就想给港剧加个分,鼓励下。
个人认为这是TVB今年以来最能看的一部剧。
郑嘉颖就适合这种双面浪子的角色,TVB的剧名越来越乱取了,反正卡司强大收视率就有保证~